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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评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VS江苏大学2018年综评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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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9 15:11: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8年综评招生简章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享有“中国气象人才摇篮”之美誉,其前身南京气象学院始建于1960年,1978年为全国重点大学,2004年更名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和中国气象局三方共建,以及江苏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海洋局共建的全国重点高校。学校拥有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学历教育培养体系,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入选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学校大气科学学科在教育部一级学科评估中名列全国第一。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8〕6号)精神,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8年继续在江苏省内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选拔和录取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到我校就读。

一、招生范围
具有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江苏省理科和文科考生。

二、招生计划
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数不超过300人,其中文科计划不超过50人,理科计划不超过250人,具体以上级主管部门确定我校总体招生计划数为准)。

三、招生专业
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我校学科优势和特色,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专业设置如下:

高考科类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人)
理科
电子信息类(含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信息工程)(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0-10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环境科学、环境工程)(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0-8
地理信息科学(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0-2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0-2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0-2
遥感科学与技术(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0-2
农业资源与环境(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0-2
生态学(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0-2
大气科学类(含大气科学、大气探测、大气物理、大气环境、水文气象、应用气象学、应用气象学(公共气象服务方向))
0-20
电子信息类(含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信息工程)
0-30
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信息安全)
0-30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0-20
工商管理类(含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0-15
海洋科学
0-15
海洋技术
0-15
生态学
0-15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0-15
应用统计学
0-15
信息与计算科学
0-15
应用物理学
0-15
物理学
0-15
应用化学
0-15
农业资源与环境
0-15
材料物理
0-15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0-15
测绘工程
0-15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0-15
文科
工商管理类(含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0-30
国际经济与贸易
0-8
公共事业管理
0-8
英语
0-8
日语
0-8
翻译
0-8

四、报名条件
具有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综合素质优秀的江苏省高中毕业生,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学术科研类:高中阶段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公开发表一篇与所报科类相关的论文(见刊);
2.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获得以下奖项之一即可)
(1)自然科学类:
编号
比赛名称
奖项要求
落款或主办单位
1
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江苏赛区)
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
江苏省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管理委员会
2
全国高中数学联赛
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
中国数学会
3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
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
中国物理学会
4
中国化学奥林匹克
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
中国化学会
5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
中国计算机学会
6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
中国植物学会和中国动物学会
7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
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或省青少年科技中心等
8
“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
全国三等奖及以上
中国科协、教育部
9
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科技竞赛
全国三等奖及以上
中央电化教育馆
(2)人文类:文史类学科特长显著,高中阶段在人文社科类学科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须提供最具代表性的证明材料,经学校专家组审定。
(3)外语类:外语类特长显著,高中阶段在外语类学科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须提供最具代表性的证明材料,经学校专家组审定。
3.科技创新类:在我校某一学科领域具有创新潜质并能提供最具代表性的证明材料,经学校专家组审定。
4.思想品行类: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含)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或者在慈善公益、志愿服务、思想道德方面表现突出并获地级市(含)以上奖励者,经学校专家组审定。
5.学业优秀类:(两个条件满足其中之一即可)    
(1)高中阶段至少有三个学期的期末总成绩(或模考)排名位于同年级同科类前列。排名要求:来自四星级中学的考生须排名前30%;来自三星级及民办中学的考生须排名前5%;
(2)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考试取得3A1B1合格及以上。

五、报名办法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纸质报名材料。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0日至20日(20日24时报名系统关闭)                 
2.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进入报名网址http://bm.chsi.com.cn/
报名,并根据报名系统提示上传以下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或图片填写完毕后提交。
    (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申请表》(报名结束后由系统生成,网上报名完成后由报名系统生成打印,每页须考生本人签字、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网络上传路径“填报志愿—下载申请表—上传申请表”;
(2)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网络上传路径“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身份证”;
(3)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获奖证书(若符合多项报名条件的,各项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均需上传)。其中,满足条件1的上传论文封面、目录、正文的原件扫描件;满足条件2、3和4的上传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满足条件5的上传经学校班主任签字、中学盖章的高中阶段每学期学习成绩及年级排名的汇总表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原件扫描件;网络上传路径“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证明材料”;
(4)自荐报告。自荐报告800字左右,由学生亲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内容包括成长经历、特长及取得的成果、学业与职业规划等。网络上传路径“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自荐报告”;
上述材料均须原件扫描或拍照后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并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考生须确保上传材料真实、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3.缴费。考生报名时,即在报名系统中自助缴纳招生测试费60元(报名前请认真审读招生章程,对照条件慎重考虑,缴费之后概不退款)。收费标准依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的文件执行。

六、选拔程序
1.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材料审核的过程当中,学校将对考生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论文查重、真伪鉴定、质量评估,并在考核环节进行针对性的深度考核。考生也必须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资格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8年5月5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并按规定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通过初审者须在网上确认我校组织的面试,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0日,未确认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考核安排
考核时间定于6月10日。缴费成功的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和报名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按时来校报到,参加我校考核。考核以综合素质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查学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具体安排将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另行通知。
3.确定入选名单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领导小组根据考核面试成绩、符合条件的人数分布等综合因素,分文理科按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的2倍确定合格考生,入选名单将于6月22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同时按规定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享受相关优录政策。

七、录取办法
1.所有面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属科类本一批次省控线下10分以内(含10分),同时两门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BB及以上,必测科目等级达到4C1合格。
2.取得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入选资格且文化成绩符合要求、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达到BB(含)以上、必测科目达到4C1合格的考生,须在6月27日至7月2日,凭动态口令卡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http://www.jseea.cn或http://gkzy.jseea.cn)填报综合评价录取高校志愿,不需要打印志愿确认表。
3.我校将根据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和高校考核面试等5个维度,计算入选考生多元加权综合评价分值。按多元加权综合评价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择优录取。
多元加权综合评价得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项 目
权重
说  明
高考成绩
50%
根据高考投档成绩(不含2门选测科目等级分)折算分(折算成100分)乘以50%计算出该项加权得分。
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折算成绩
10%
根据考生最终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满分100分,折算原则:“A+”得50分;“A”得30分;“B+”得15分;“B”不得分。折算成绩乘以10%计算出该项加权得分。
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折算成绩
5%
根据考生最终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折算,满分100分,4个“A”得100分;3个“A”得75分;2个“A”得50分;1个“A”得25分;其他等级不得分。折算成绩乘以5%计算出该项加权得分。
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三项)折算成绩
5%
根据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三项)等级折算,满分100分,3个“A”得100分;2个“A”得60分;1个“A”得30分;其他等级不得分。折算成绩乘以5%计算出该项加权得分。
高校考核成绩
30%
根据高校考核成绩乘以30%计算出该项加权得分。


八、监督机制
1.我校在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综合评价录取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由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学校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考核工作。学校考核面试遵守“五随机”的原则,即“考官随机确定,考场随机分配,考题随机抽取,学生随机分流,考官随机轮场”,并全程录音录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综合评价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投诉。
3.综合评价录取是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上级规定,考生及其所在中学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齐全,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报名材料、证明材料等。有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学校将把考生的违规事实报省教育考试院,对于负有责任的考生本人,未入学者,取消其综合评价录取考核成绩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九、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zs.nuist.edu.cn
电子邮箱:zsb@nuist.edu.cn
咨询电话:025-58731378
传真电话:025-58731333
通信地址:南京市宁六路219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44
综合评价招生咨询QQ群:649826500

十、申诉渠道
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25-58731002

十一、其它
1.本简章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制定,如有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之处,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如教育部、江苏省有关政策进行调整,我校也将根据最新政策作相应的调整。
2.本简章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承担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事宜。为维护考生自己的权益,请考生们不要采信任何中介信息。
                              
江苏大学2018年综评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培养需要,探索和完善符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的创新人才选拔模式,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8〕6号),2018年我校继续在江苏省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

一、招生计划
综合评价录取计划不超过我校年度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数不超过290人,待上级部门确定我校2018年总体招生计划后,将在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及计划)。

二、报名条件
对于符合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且在2015年9月1日至2018年4月20日期间获得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申请报考:
(一)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考试取得3A1B1合格或4A1合格成绩。
(二)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
(三)科技竞赛获三等奖及以上(证书中排名第一),具体赛事如下: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科技竞赛、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四)获得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五)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须提供相关材料),并且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4月10日-20日。考生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bm.chsi.com.cn),注册并登录后按系统内提示信息填写相关内容进行网上报名。注意事项:全部为网上报名,无需邮寄材料。
(二)提交材料
请按以下要求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应材料:
(1)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报名条件”中按照要求添加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不需要提供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对于报名条件第2-5项,若有多项符合报名条件的,各项获奖证书复印件均需提供。)
(2)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其他支撑材料”中按照要求添加能证明自己特长或潜质的材料。
(3)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身份证”中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照片。
(4)志愿填报完成后,下载系统生成的申请表,自行打印并由学校签字盖章,在系统中上传经学校签字盖章后的所有申请表扫描件或照片,完成报名。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综合评价试点测试属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申请考生和所在中学须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选拔程序
(一)面试资格确定
(1)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合格名单于5月5日前在江苏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不另行通知。
(2)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须于5月18日-23日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60元/人)。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5月26日-31日,缴费成功的考生可自行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同时加盖所在中学骑缝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
面试时间安排在6月10日,具体安排见网站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学校不进行文化课考试,将根据考生报名材料,结合学校办学特色,主要考查学生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潜力。
(三)确定入选考生
对于面试合格的考生,将根据考核成绩分文、理科确定入选考生名单,总数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200%以内。考生分为A类和B类,其中A类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线下20分(含)且须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B类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
对获得化学、信息学、生物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省赛区一等奖及以上,数学、物理奥林匹克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科技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者,拟确定为A类,其余入选考生拟确定为B类。
考核成绩包括面试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学科竞赛、科技竞赛、思想品德、中学综合素质评价等加分,加分标准详见附件。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与中学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江苏省考试院提供的为准。
(四)入选考生公示
入选考生名单经上级部门审批同意后,我校和考生所在中学分别在各自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考生正式取得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入选资格。
(五)志愿填报
取得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入选资格且文化成绩符合要求、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达到BB(含)以上、必测科目达到4C1合格的考生,须于6月27日至7月2日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http://www.jseea.cn或http://gkzy.jseea.cn),在综合评价录取高校志愿中填报我校。

五、录取政策
对于进档且高考成绩符合要求的入选考生,以加权分为录取依据,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对于同分考生按照外语、数学、语文顺序排序。
加权分=(高考成绩+选测科目等级加分)×60%+考核成绩×40%
选测科目等级加分标准:物理(或历史)A+加5分,物理(或历史)A加3分,物理(或历史)B+加1分。

六、有关说明
(一)学校实施拔尖本科生培养计划与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经选拔与考核后,理科考生可加入“金山英才班”或相应专业的“卓越班”。
(二)所有大一新生在第一学年末均有申请转专业机会,具体见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江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七、日程安排
日期
工作安排
4月10日-20日
网上报名
5月5日前
合格名单公示
5月18日-23日
考生缴费
5月26日-31日
打印准考证
6月10日
面试
6月22日前
入选考生公示
6月27日至7月2日
入选考生填报志愿



八、保障机制
在学校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综合评价录取工作。
(一)综合评价录取工作操作过程公开、透明,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二)学校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监督组,负责监督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工作。
(三)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综合评价招生相关工作;校内各单位、教职工不得组织或参与综合评价考前辅导和应试培训。
(四)对在综合评价录取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测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2013
招办网址:http://zb.ujs.edu.cn
咨询电话:0511-88780048、88787565
招办传真:0511-88791785
监督邮箱:jdjw@ujs.edu.cn

十、若国家或江苏省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十一、本简章由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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